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

娄底市骨伤医院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湘卫办发[2013]39号《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娄卫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树立行业新风,确定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6月底,在我院开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总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降低病人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完善廉洁风险防控长效制度;进一步规范医保操作;完善行业作风建设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治理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现象

认真执行大型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加强处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严禁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等行为。

责任人:刘卓华 责任科室:医务科

(二)治理违规收费

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行为。

责任人:刘文志 责任科室:财务科

(三)规范诊疗流程

对医院诊疗服务流程从门、急诊→各项检查→住院→出院→病人回访各个环节进行调研,重新规范诊疗服务流程,使病人看病更舒心、更畅通。

责任人:刘卓华 责任科室:医务科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

责任人:彭碧华 责任科室:人事科

(五)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医院重大决策、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杜绝收受红包、回扣现象;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治、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

责任人:彭碧华 责任科室:人事科

(六)坚决杜绝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医保基金行为

进一步规范医保、新农合病人住院流程,加强对医保、新农合病人的监管、审核,杜绝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挂床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现象。

责任人:匡锦国 责任科室:医保科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2014年1月26日前完成)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层层进行动员,迅速传达到每个科室、每个医疗卫生人员,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31日)

1、单位自查和科室自查。根据本工作方案的安排,针对乱收费、收受红包、收受回扣、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重点问题,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梳理(见附件1),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2、个人自查。组织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

3、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逐级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谈,医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与科室主任、党员骨干谈,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清问题,谈话要作好记录。

(三)整改提高(2014年4月1日--2014年5月31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检查迎检(2014年6月1日—6月30日)

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整理好专项整治工作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康承君任组长,分管纪检的副书记彭碧华、副院长刘文志、刘卓华、匡锦国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医院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

(二)严肃纪律,严格落实责任。

各责任科室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统筹协调,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的子方案;要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三)完善机制,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并抓好制度的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医院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承诺书

娄底市骨伤医院

2014年1月24日


【打印文章】 字体: 【关闭窗口】